為規范財務報帳工作,保證財務工作及時性原則的貫徹執行,合理開展學校各項經濟業務的報銷工作,現請校內各單位務必于2021年9月30日前,將2021年6月30日前已開具的但尚未報銷的各類財務票據,在相關財務報銷手續齊全的情況下,到我處財務服務大廳完成財務報帳材料的投遞工作,若逾期未投遞的,我處在本年度內不再接收上述時間范圍內相關財務票據的報銷材料。由此造成不便,敬請廣大師生諒解!專此通知 財務處 2021年9月16日